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本機關編制了《鎮(zhèn)康縣教育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
本部門主動公開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眾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對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依申請進行公開。本部門按照《條例》有關規(guī)定,確定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工作機構:鎮(zhèn)康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點:鎮(zhèn)康縣南傘鎮(zhèn)新城社區(qū)公主路12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677700
咨詢電話:0883-6630187
傳真號碼:0883-6630189
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1.本部門職責范圍、領導班子、機構設置等組織機構情況,所屬單位設置及職能等。
2.本部門發(fā)布、或者本部門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政策解讀等;本部門印發(fā)的應當主動公開的文件。
3.本部門制定的教育體育發(fā)展規(guī)劃等。
4.本部門辦理行政許可等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5.本部門重要事項公示公告、重點工作通報等。
6.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信息。
7.本部門召開的重要會議情況。
8.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情況。
9.本部門“三公”經費使用情況縣本級教育體育系統財政預決算報告。
10.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統計公報等。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的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為以電子文檔形式保存的主動公開信息,具體網址為:https://www.ynzk.gov.cn/zfxxgk_zkx_jytyj。
(三)公開時限
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處理。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鎮(zhèn)康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鎮(zhèn)康縣南傘鎮(zhèn)新城社區(qū)公主路12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883—6630187
傳真電話:0883—6630189
郵政編碼:677700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申請受理
申請人須填寫《鎮(zhèn)康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1),復制有效;不具備下載條件的,可向受理機構申請領取。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應盡可能準確、具體,以便行政機關精準查找;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上述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申請接收渠道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到鎮(zhèn)康縣教育體育局辦公室,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提交申請后,本機關將出具接收回執(zhí)。
2.郵政寄送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本機關受理機構。
3.政府網站申請:1.申請人進入“依申請公開”專欄——2.點擊鎮(zhèn)康縣教育體育局——3.選擇公民或企業(yè)申請,在線填寫《鎮(zhèn)康縣教育體育局信息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申請人成功提交申請后,請妥善保存流水號和查詢密碼,以便查詢辦理情況。
4.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傳真至本機關受理機構。
(四)申請辦理流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如能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五)申請注意事項
1.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zhí)行。
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委托他人或組織代為申請的,需向行政機關提供委托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4.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guī)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五、監(jiān)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jiān)督部門投訴,接受投訴的部門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
監(jiān)督部門: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監(jiān)督電話:0883-3060603
地址:鎮(zhèn)康縣南傘鎮(zhèn)新城社區(qū)公主路12號
郵編:6777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檢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中的任意一個部門或多個部門投訴舉報。
六、本指南未作規(guī)定的,按《條例》要求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