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是農村自辦宴席舉辦的高峰時期。為確保全縣人民在辦理紅白喜事、年豬客等自辦宴席過程中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預防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發(fā)生,特發(fā)布如下預警公告。
一、農村自辦宴席舉辦者應當提前到所在村(社區(qū))進行申報備案,將聚餐時間、地址、餐次、人數、白酒生產經營者、菜單、承辦廚師等內容向村(社區(qū))食品安全信息員報備,并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信息員對食品安全的監(jiān)督檢查。
二、自辦宴席嚴禁加工、食用以草烏、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制作的食品(包括自行配置的藥酒及其他食品)。
三、自辦宴席嚴禁采購、貯存和使用甲醇、工業(yè)酒精等非食品原料,嚴禁食用無正規(guī)生產廠家生產的散裝白酒,防止誤將工業(yè)酒精甲醇當成食用白酒飲用,導致白酒中毒。
四、自辦宴席不得加工使用腐敗變質、霉變生蟲、有毒有害、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魚類、超過保質期及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嚴禁加工制作野生菌、發(fā)芽土豆、四季豆等容易引發(fā)食物中毒的食品;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加工食品;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提供剁生、血旺等有生肉(血)成分的高風險食品;不提倡食用涼菜和外購的散裝直接入口熟食制品;飲用水和加工用水應符合衛(wèi)生要求。
五、自辦宴席食品加工場所應遠離垃圾堆、禽畜圈養(yǎng)地及其他污染源25米以上,保證不受污染源污染,要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并保持良好的清潔衛(wèi)生,不得有雞、鴨、豬、狗、貓等家禽家畜進入。
六、自辦宴席廚師及服務人員應持有效健康證明,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嚴禁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采購食品原料要選擇證照齊全的商戶,索要票據并妥善保存。
八、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應分開存放;需冷藏的食品應及時冷藏;加強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嚴防有毒有害物品污染或被誤食誤用。
九、動物性、植物性和水產品必須分類清洗分類切配;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洗凈消毒,做到分類使用、生熟分開,嚴防交叉污染。
十、需加熱(炒、煮、蒸、燒等)的食品要保證足夠的加熱時間,烹調后2小時內食用;超過2小時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并注意防塵、防蠅、防鼠;隔餐或隔夜的熟食制品必須再次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涼菜禁止隔餐隔夜食用。
十一、提倡宴席供餐的食物進行留樣。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容器內,每個品種的分量不少于125克,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留樣冰箱及容器應專用(或冰箱專層使用),用前消毒并保持潔凈。
十二、就餐后如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不良反應,舉辦者應及時將病人送當地醫(yī)療機構就診,并立即報告當地行政村(社區(qū))協管人員,同時保護好現場。
十三、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本鄉(xiāng)(鎮(zhèn))食品安全負總責,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對本村(社區(qū))食品安全負責,要督促申報備案工作的落實,督促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做好農村集體聚餐登記備案和現場指導工作。
鎮(zhèn)康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2月14日